共享充电宝是代理商购买设备,然后投放在商家赚取利润,一般用户付费的收益由运营商,代理商和商家三方按照设定好的比例进行分配,那么作为代理商,共享充电宝投放收益怎么样呢?
我们以倍电共享充电宝为例,目前倍电的合作分润为100%,也就是运营商不收取系统服务费用,收益全部归代理商,然后由代理商给商家开后台和进行利润分成。我们按照一台七口桌面式倍电共享充电宝投放收益分析:
7口的机器带有7个充电宝,假设租借价格设定为1.5元半小时,平均客单量为使用1个半小时,每个充电宝每天被租借2次,给商家分润为50%,则代理商的共享充电宝投放利润为每天7*1.5*3*2*50%=31.5元,一个月的盈利为945元
结合实际数据来看,在一二线城市投放共享充电宝,代理商回本时间为2个月内。
如果在三四线城市做,那回本时间在3个月左右。
作为代理商,可以选择优质商户进行投放,也就是哪些用户滞留时间长,消费水平高和用户应急充电需求大的场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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